藝術團組出國“鍍金”,禁!記者今天從文化部獲悉:文化部已印發通知,對國內各級各類藝術團組到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進行“鍍金”性質演展活動予以堅決制止。重慶演出公司 近年來,國內一些藝術團組和社會團體打著“文化交流”的名義,自費赴維也納金色大廳等地進行“鍍金”式演出的現象日益嚴重。這些活動往往采取自付場租、對外贈票以及組織觀眾的運作模式,有的甚至動用政府經費,不計成本、不看對象、不講實效,通過不實報道或炒作來獲取名利,既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也損害了國家形象和藝術尊嚴,助長了形式主義之風,造成了極為不良的社會影響。 文化部在《關于堅決制止國內藝術團組赴國外“鍍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阻止各類“鍍金”活動。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赴國外開展各類演展活動。對未納入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演出季、以全自費和租場方式進行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準,堅決杜絕政府資助項目赴國外“鍍金”。未經文化部及我常駐團的同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演展活動一律不予批準。 《通知》明確指出,文化部各直屬單位不得參與組織或支持國內藝術團組和個人赴國外著名演展場所或國際組織總部辦公場所舉辦的“鍍金”活動。《通知》還要求,我駐外機構要發揮監督作用,對此類“鍍金”活動不予支持,不題詞、不站臺、不剪彩、不代為邀請觀眾和贈票,防止相關單位和個人借此撈取宣傳資本。
對于此項《通知》,一些文藝院團表示歡迎和支持。中央民族樂團辦公室副主任伊達平說,中央民族樂團十幾年前在金色大廳的演出在當地曾引起轟動。但2010年,樂團再去演出時,當地華僑和使館表示,近兩年各種藝術團體在金色大廳的演出扎堆,有時票白送都沒人要。而且這些演出水平很低,讓當地人以為中國藝術就是這種水平,影響很壞。這次文化部制止文藝團組出國“鍍金”非常及時,有望遏制這一不良現象 |